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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易: 易方达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时间:2025-03-11 来源:小九直播nba

  公司债易: 易方达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一月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64号)进行募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债券认购3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根据

  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

  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债券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

  金账户。如投资的人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

  现金认购和证券交易市场交易。如投资的人要参与网下债券认购或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则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产金额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

  上、合约上或别的方面的障碍。投资者已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已过有效期,

  请及时办理相关更新手续,以免影响认购。投入资金的人在认购时还应遵守销售机构有关反洗钱

  投资人应根据法律和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债券认购,并及时履行因债券认购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3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下同)。

  在募集期结束后,认购累计有效申请份额总额超过30亿份(折合为金额30亿元人民

  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全程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比例确认时,

  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30亿份/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都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

  当认购发生部分确认时,认购申请确认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将按照认购申

  请确认比例对每笔有效认购申请份额进行部分确认处理,因对每笔认购明细处理的精度等

  原因,最终确认的累计有效认购份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可能会略微超过30

  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和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

  上(含10万份)。网下债券认购的单只债券最低认购申报数量为1手(人民币1000元面

  值债券为1手),超过1手的部分须为1手的整数倍。在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内,投

  资人可以多次认购,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不设上限,但需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业务规则

  以及本基金发售规模控制方案的规定。如网下债券认购期间全部投资人对单只债券累计申

  报数量合计超过该只债券在标的指数中权重占比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该债

  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

  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情,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

  上的《易方达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交易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认可后,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上市后,指定

  交易未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投资人只能进行本基金的证券交易市场买卖,如投资人需进行本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指数。

  在样本空间内,选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准做市品种名单范围内的全部公司债作为指

  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方法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债券总市值+报告期债券派息)/除数×100

  其中,报告期样本总市值=∑(净价+应计利息)×发行量

  该指数系列计算用价格为中证估值价格,其他计算用基础数据、除数调整参见中证指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等指数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本基金投资于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其投资目标是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获得与标的

  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入资金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

  请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公开披露文件,全面认识

  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最大限度地考虑自身的风险承担接受的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互助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

  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

  一致的风险、税收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1)主要投资于债券市场的

  风险;(2)指数化投资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债券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

  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发布时间较短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带来的风险、基金投

  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值

  计算出错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等;(3)ETF运作的风险,包括可接受债

  券认购导致的风险、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离的风险、成份券停牌的风险、成份

  券违约的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

  赎回失败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置不合理的风险、基金份

  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套利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退市风险、基金分红特殊安

  排的风险等;(4)投资特定品种(包括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衍生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投资本基金可能面临的一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取债券指数化投资策略,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

  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根据本基金现行适用的清算交收和申赎处理规则,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当日可以卖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关于ETF的相关业务规

  则及其不时的更新,确保具备相关专业相关知识、清楚了解相关规则流程后方可参与本基金的

  认购、申购、赎回及交易。投资者一旦认购、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认购、申

  购和赎回所涉及的登记方式和申购赎回所涉及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相关的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

  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一定的可能损失

  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来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易方达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扩位简称:公司债ETF易方达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

  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商、机构投资的人、合格境外投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7楼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将自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22日进行发售。本基金的投资人可选择网

  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债券认购3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5年

  日,网下债券认购的日期为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22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

  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

  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

  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募集期的债券由

  若3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

  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给认购人,对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

  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

  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结算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

  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在网下债券认购的冻结

  本基金的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原则。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由认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

  担,认购费率不超过0.40%,大多数都用在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募集期间发生

  认购份额(S)认购费率

  S

  S≥100万份按笔收取,1000.00元/笔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认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向投资人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例:某投资人通过某发售代理机构以网上现金认购方式认购1,000份本基金,假设该

  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40%,则投资人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和需准备的认购金额

  认购佣金=1.00×1,000×0.40%=4.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1+0.40%)=1,004.00元

  即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40%,投资人需准备1,004.00元资金,方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

  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

  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人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

  T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上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售代理机构冻结相应的认购

  资金,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有效认购数据发送发售协调人,发售协调人于网

  上现金认购结束后的4个工作日内将实际到位的认购资金划往基金募集专户。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或以其提供的其他方式查询

  (1)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和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向投资人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具体

  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

  例:某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以网下现金认购方式认购本基金800,000份,认购费率

  为0.20%,假定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10元,则投资人需支付的认购费用和需准备的认购

  认购费用=1.00×800,000×0.20%=1,600元

  认购金额=1.00×800,000×(1+0.20%)=801,600元

  该投资人所得认购份额为:净认购份额=800,000+10/1.00=800,010份

  即,若该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800,000份,则该投资人的认购

  金额为801,600元,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10元,则可得到800,010份基金份额。

  (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佣金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同通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

  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

  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份

  额不设上限,但需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业务规则以及本基金发售规模控制方案的规定。

  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

  T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基金管理人进行相对有效认购款项的清

  算交收,及时将认购款项划往基金募集专户。其中,现金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

  T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售代理机构冻结相应的认购

  资金。在网下现金认购期内,各发售代理机构将每一个投资人账户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

  请汇总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代该投资人提交网上现金认购申请。之后,登记

  结算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有效认购数据发送发售协调人,发售协调人将实际到位的认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或以其提供的其他方式查询

  网下债券认购以单只债券手数申报。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

  进行网下债券认购,单只债券最低认购申报数量为1手(人民币1000元面值债券为1手),

  超过1手的部分须为1手的整数倍。投资人应以A股账户认购。用于认购的债券必须是符

  合要求的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指数成份券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券。投资人可以多次提交认

  购申请,但需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业务规则以及本基金发售规模控制方案的规定。

  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认购手续,并备足认

  购债券。网下债券认购申请提交后如需撤销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

  (1)已公告的将被调出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指数的成份券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2)限制个券认购规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个券市场情况、价格波动及其他不正常的情况,

  决定是否对个券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债券认购开始日前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券

  (3)临时拒绝个券认购:对于在网下债券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认购申报数量异常

  或存在其它异常情况的个券,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债券的认购申报。

  认购份额=(第i只债券的价值×有效认购数量)/1.00

  (1)i代表投资人提交认购申请的第i只债券,n代表投资人提交的债券总只数。如

  投资人仅提交了1只债券的申请,则n=1。

  (2)“第i只债券的价值”=第i只债券在T日的估值价(注:如无特别所指,则为

  估值净价)+(D-1)日应计利息。其中,T日为网下债券认购期最后一日,D日为债券过户

  若某一债券在网下债券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结算机构进行债券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

  生利息兑付等权益变更,由于投资人获得了相应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将相应调整应计利息

  (3)“有效认购数量”是指由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并据以进行清算交收的债券数量。

  ①对于经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债券,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的计算方式详

  如果投资者申报的某只债券认购数量总额大于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则

  按照各投资人的认购申报数量同比例收取。对于管理人未确认的认购债券,登记结算机构

  将不办理债券的过户业务,一般的情况下,投资者未确认的认购债券将在认购截止日后的4

  ②若某一债券在网下债券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结算机构进行债券过户日的冻结期间

  发生司法执行,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实际过户数据对投资人的有效认购

  认购佣金由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收取,在销售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投资者可选择以现金

  (1)如投资者选择以现金方式支付认购佣金,则其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

  (2)如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支付佣金,则其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和可得到的基金份额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佣金比率

  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认购佣金的计算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

  例:某投资人持有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指数成份券中面值为100元的债券A和债券B

  各100手和200手,至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本基金,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佣金。假设

  认购期最后一日债券A和债券B的价值分别100.50元和106.50元,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有

  效认购数量为100手债券A和200手债券B,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例为0.4%,则其

  认购份额=(100×10×100.50)/1.00+(200×10×106.50)/1.00=313,500份

  认购佣金=1.00×313,500×0.4%=1,254元

  即投资人可认购到313,5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需另行支付1,254元的认购佣金。

  例:续上例,假设该投资人选择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佣金,则投资人最终可得

  认购佣金=1.00×((100×10×100.50)/1.00)/(1+0.4%)×0.4%+1.00×

  ((200×10×106.50)/1.00)/(1+0.4%)×0.4%=1,249元

  净认购份额=313,500-1,249/1.00=312,251份

  定及证券交易所允许以债券认购ETF的相关规定。

  (一)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人同时发售。

  (二)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单笔认购份额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的投资人的网

  下现金认购本基金的申请以及单只债券认购申报数为1手(人民币1000元面值为1手)以

  上、超过部分为1手的整数倍的网下债券认购本基金的申请。

  (三)发售代理机构的代销网点接受投资人(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份额为

  金的申请;以及单只债券认购申报数为1手(人民币1000元面值为1手)以上、超过部分

  (四)发售期内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

  已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

  尚无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

  购前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

  理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上

  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

  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

  金认购和证券交易市场交易。如投资的人要参与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

  下债券认购的,应开立并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应注意开户当日没办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

  (1)如投资者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入资金的人在进行

  认购前至少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基金发售日的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

  理)。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办理指定交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人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

  具体时间和认购手续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发售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则为准。

  (1)本公司直销中心接受认购份额在10万份(含10万份)以上的个人、机构投资人

  (2)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3)投入资金的人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认购手续时需提供的资料,参见本公司网站上

  (4)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含认购费用)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资金,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

  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在本基

  金发行截止日的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则投资者提交

  基金发售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具体时间和认购手续以基金管理人或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1)如投资者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券或备选成份券进行

  网下债券认购的,应开立并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在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指数成份券和已公告的

  基金发售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投入资金的人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认购手续时需提供的资料,参见本公司网站上

  基金发售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具体时间和认购手续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

  本基金权益由登记结算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的网下现金认购或网下债券认购,在发售期内被确认无效的认购

  资金或认购费用,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

  在发售结束后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或认购费用,将于验资完成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

  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

  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公开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另外的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本基金募集失败时,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

  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给认购人,发售代理机构将已冻结的债券解冻。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设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

  注册资本:13,244.2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88〕347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广东省珠海

  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本公司直销中心销售本基金,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真实的情况变更或增减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债券发售代理机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24-26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26楼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传真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雅、林亚小

  联系人:赵雅

  八、本基金网下债券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债券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对于在网下债券认购期间价格波动

  异常,认购申报数量异常或存在其它不正常的情况的个券,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

  分拒绝该债券的认购申报。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债券简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兴业银行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更多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工商银行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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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债易: 易方达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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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债易: 易方达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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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债易: 易方达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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