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音讯,近来,哈尔滨市丰元调味食物有限公司因出产的“品丰元” 牌黄豆酱油经复检确定全氮(以氮计)项目不符合GB18186-2000《酿制酱油》要求,被方正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处分。
据公告内容,经查,哈尔滨市丰元调味食物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出产“品丰元” 牌黄豆酱油166箱(数量30袋/箱、标准350ml/袋 )。货值金额6640元。该批次黄豆酱油经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院复检,确定全氮(以氮计)项目不符合GB18186-2000《酿制酱油》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此批次黄豆酱油共出产166箱(标准:30袋/箱、350ml/袋 ),货值金额6640元。共销售出96箱,销售价为每箱40元(每袋13元),合计3840元。到7月29日召回4箱28袋。非法所得为3644(3840-160-36=3644)元。
哈尔滨市丰元调味食物有限公司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构成了违背食物安全法规的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拟对其作出如下处分决议: 1没收扣押不合格黄豆酱油74箱28袋。2没收违法来得到的3644元。3罚款人民币83000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