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体业务为稀有轻金属(锂、铯、铷)资源开发与利用业务、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和矿权开发业务。
公司在全世界内从事铯铷矿的开采,铯铷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海外矿业公司可以提供优质的地质勘查技术服务以及自身的矿权获取、增值和价值转化。
公司是铯铷盐精细化工领域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公司是全球铯产业链最完善的制造商,具备铯榴石开采、加工、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和提供产品技术服务的能力。公司凭借拥有的世界主要高品质铯资源(加拿大Tanco矿山)、全球两大生产基地(加拿大温尼伯、中国江西省新余市)和甲酸铯回收基地(英国阿伯丁和挪威卑尔根)的优势,为众多行业优质公司可以提供多元化、定制型的产品和技术上的支持。公司形成了完备的铯业务产业链,业务涵盖铯榴石矿开采、加工、精细化工和终端消费市场。公司的铯盐加工技术领先、工艺精湛,形成了种类丰富、品种齐全的铯盐产品,最重要的包含碳酸铯、硫酸铯、硝酸铯、氢氧化铯、碘化铯和甲酸铯等,在全世界内拥有众多优质客户资源。
公司生产的铷盐是以铯榴石经酸浸沉矾后的母液中的铷为原料,采用萃取的方法将铷分离出来,并制备成高纯度铷盐。该工艺方法已取得了发明专利。
铷盐产品大多数都用在丙烯腈催化剂、特种玻璃、微型高能电池和晶体闪烁计数器等,公司生产的铷盐产品主要为碳酸铷和硝酸铷,此外,公司还可以生产氯化铷、碘化铷、氟化铷、氢氧化铷和金属铷等铷盐产品。公司是世界铷盐产品的主要供应商,深得用户信赖和认可。
公司是中国电池级氟化锂的主要生产商与供应商。电池级氟化锂是制备锂离子电池的重要原料。公司生产的电池级氟化锂采用的工艺为将工业级碳酸锂提纯至高纯碳酸锂后,再用氟化氢转型成电池级氟化锂,该工艺方法为公司首家发明,并取得了发明专利。此项生产高纯碳酸锂及电池级氟化锂的工艺具有回收率高、成本低、产品粒径粗、粒度均一、纯度高且易于烘干等特点。
公司具有3000吨/年电池级氟化锂的生产能力。凭借先进的加工工艺和领先的技术,生产出的氟化锂产品以品质高、稳定性很高的优势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占据了较高比例的市场占有率,并成功进入特斯拉供应链体系。
碳酸锂是锂盐工业的基础原料,可细分为工业级碳酸锂、电池级碳酸锂和高纯碳酸锂,纯度分别为99%、99.5%和99.9%。电池级碳酸锂对质量发展要求很高,一定要通过精制除杂才可以做到品质衡量准则。电池级碳酸锂大多数都用在制备磷酸铁锂、钴酸锂、锰酸锂及三元材料等锂离子电池的正极材料和电解质材料等,同时也能用来核工业、高档合金、特种玻璃和背投彩电等行业。
公司电池级碳酸锂的生产原料为工业级碳酸锂。企业具有6000吨/年电池级碳酸锂产能,生产电池级碳酸锂采用的工艺是在碳化分解法的基础上进行改良,通过数次碳化、热解、分离提纯取得电池级碳酸锂。
公司投资新建的年产2.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和电池级碳酸锂生产线已进入中后期建设阶段,预计2021年下半年投产。
甲酸铯大多数都用在石油天然气行业,在高温度高压力油气井的钻井和完井作业中作为钻井液、完井液使用。甲酸铯具有溶解度高、粘度低、无固相、耐热性好、耐高温、无腐蚀性、生物可降解、对环境无污染的特性。与其他传统钻井液和完井液相比,甲酸铯具有大幅度提升产油率和钻进效率、减小摩擦系数、降低卡钻风险、不易引起金属腐蚀、环保等无可比拟的优势,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公司甲酸铯业务运营中心为中矿特殊流体有限公司,位于英国阿伯丁和挪威卑尔根,业务遍及欧洲、AMEA(亚洲、中东和非洲)和北美地区。公司甲酸铯业务采用的是生产、租赁+技术服务、回收和提纯的生态产业链模式(简称“甲酸铯生态运营系统”),在有效利用铯资源的同时降低了经营成本。公司为众多世界知名的油服企业和世界级石油企业来提供了甲酸铯产品和技术服务。由于甲酸铯产品所具备的优越性能以及环境保护的特点,慢慢的受到各大石油公司的青睐。目前,由于成本和工艺的原因,甲酸铯在国内油气领域中应用较少,随着国内对环境的日益重视、环保政策实施力度的加大以及油气公司对甲酸铯在增加储层价值等方面的认识,甲酸铯在国内油气领域中的应用将会逐步扩大。为此,公司专程在深圳盐田港保税区储存了7862桶(bbl)、密度2.3 g/cm3的甲酸铯产品,为国内使用提前布局。
A. 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业务 - 公司是海外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的重要供应商
公司拥有专业化、经验比较丰富的国际地质勘查技术和管理团队,深耕海外地质勘查市场二十余年。公司依托自身丰富的矿产勘查经验和技术优势,为众多中国大型矿业企业“走出去”的项目提供了地质勘查技术服务,业务遍布非洲、东南亚、中亚、南欧等二十余个国家和地区,为矿业项目投资决策、资源储量核实、地质找矿、生产探矿等所有的环节提供了专业的资源评价和技术支撑。
公司依托自身丰富的矿产勘查经验和技术优势,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时、适度、有选择性的进行矿权投资,通过登记申请、合作开发、收购等方式获得矿权,在取得阶段性勘查成果或探明矿区矿产品位及经济储量后,将矿权进行转让、评估作价入股或者将矿权进行开采开发以获取后续矿山开发收益。公司在矿权方面的布局也为公司稀有轻金属业务板块提供前端资源支持。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共计拥有各类矿业权93处,其中采矿权36处、探矿权43处、地表租约13处、采石场矿权1处。矿权的分布情况为:加拿大境内现有57处矿权,其中采矿权3处、探矿权40处、地表租约13处、采石场矿权1处;赞比亚境内现有矿权5个,其中采矿权2个、探矿权3个;津巴布韦境内现有31个矿权,均为采矿权。主要资源量/储量情况为:
加拿大Tanco矿山保有未开采铯矿石资源量11.72万吨,其中氧化铯含量为1.62万吨;铯尾矿矿石资源量约为352.22万吨,其中氧化铯含量约为2.6万吨,合计Tanco矿山保有氧化铯资源量4.22万吨。
希富玛铜矿详查区内合计探获铜矿石量3,046.90万吨,铜金属量22.27万吨,平均品位0.73%。其中(332)类矿石量为968.15万吨,铜金属量8.2万吨,平均品位0.85%;(333)类矿石量为2,078.74万吨,铜金属量14.06万吨,平均品位0.68%;伴生金为6.7吨,伴生银为97.2吨,伴生钴为7,312.55吨,伴生锌为112,735.15吨;伴生组分的储量级别均为(333)类。
探获铁矿石资源量3.48亿吨,TFe平均品位为46.38%,其中(333)类铁矿石资源量1.61亿吨。
报告期内,加拿大曼尼托巴省TANCO矿区和赞比亚西北省希富玛铜矿处于开发阶段,其他矿权公司将会在后期的工作中进一步查明储量和陆续进行开发和效益转化。
铯是一种可“上天入地”的稀有矿种,在地壳中的丰度处于中等水平,主要以铯榴石、锂云母和盐湖卤水的形式存在,但锂云母和盐湖卤水中铯的品位非常低,开发成本高。铯榴石因其品位高而具有无可比拟的先天优势。铷无单独工业矿物,常分散在锂云母、铯榴石和盐矿层之中。
铯具备优异的光电性能、化学活性强,是红外技术的必须材料,是国家科技、军事、工业等领域必不可少的重要原材料之一,也是我国八大稀有金属矿产之一(引自“自然资源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911号(经济发展类301号)提案答复的函》”)。随着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的快速崛起,铯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已被美国列为关键矿种、日本列为战略性矿产、加拿大列为关键矿产。
基于铯铷独有的特性,我国也加强了对铯铷的应用。2020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在加快新材料产业强弱项中提出了实施新材料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提升锂、铷铯等特色资源在开采、冶炼、深加工等环节的技术水平的要求。为构建铯铷产业成为国家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提供有力政策支持。
铯产品运用领域广泛,大多数都用在医疗医药、航空航天、5G通信、时间频率行业、油气钻探、精细化工、防火材料等领域。其无法替代性和卓越性能已获得相关领域高度认可和规模化使用,西方发达国家是全球铯的主要消费国,我国在铯的高端应用领域与西方发达国家仍有差距。铷产品在电子器件、催化剂、特种玻璃以及能源等高科技应用领域也拥有非常良好的运用。随着我们国家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对相关领域高品质需求的提升,铯、铷盐产品的应用空间将进一步打开,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广阔。
锂电池具有单位体积内的包含的能量高、工作电压高、重量轻、体积小、自放电小、无记忆效应、循环寿命长、充电快速等优势,同时由于无污染、不含铅、镉等重金属,被称为绿色新能源产品。锂电池在中长期内仍将是动力、消费电子和储能应用的最佳选择。随着新能源汽车在全世界内爆发性增长以及随着支持政策持续推动、技术进步、消费者习惯改变、配套设施普及等产业化进程因素的影响不断深入,新能源汽车对动力锂电池的需求成为推动锂离子电池行业快速地增长的主要动力。全球动力电池规模慢慢的变成了消费电子、动力和储能三大领域中增量最大的板块。基于消费电子科技类产品制造技术的迭代发展以及移动网络应用的普及,以智能手机、平板和笔记本电脑为代表的全球移动电子设备和以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出行、智能家居设备、电子雾化器为代表的新兴智能硬件商品市场规模迅速增加,3C消费电池增量持续扩大。以太阳能光伏和风能为代表的再生能源行业的快速地发展带来了储能领域锂电池需求的迅速增加。伴随5G网络建设的兴起,通讯储能锂电池将迎来高速增长期。动力锂电池、3C消费电池和储能电池对锂离子电池的需求量已进入稳定增长期。
氟化锂是制造锂离子电池的重要原材料。公司是国内第一批生产电池级氟化锂及高纯碳酸锂的企业,是国内锂离子电解质六氟磷酸锂关键原料电池级氟化锂的主要供应商。也是第一批将电池级氟化锂产品打入到日韩市场的国内企业。锂离子电池的需求量的增加,将会带动公司氟化锂业务的高速发展。
2020年,全球矿业行业受疫情影响明显,人员跨国流动严重受阻、停工停产时有发生、原料成本显著上涨,全球矿业产销量低迷。在全球主要国家经济刺激政策和宽松货币政策的影响下,矿产品价格先抑后扬,不同品种走势分化差异明显。作为矿业行业中重要产业链的地质勘查行业投入下降,反向制约矿业行业的发展。
公司作为中国有色金属行业首批成规模“走出去”的商业性综合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经验、管理、技术、人才、客户、机制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综合性竞争优势,尤其是在 “走出去”的市场经验、品牌、中高端客户资源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先发优势。公司在海内外拥有参控股子公司20多家,已形成良好的市场声誉,在中国有色金属勘查技术服务海外细分市场的占有率名列前茅。随着全球勘查行业的调整,竞争力较弱的同行企业将难以维持,市场集中度将逐步提升,公司的行业优势地位进一步稳固。
矿权开发业务具有高投入、高回报、长期性的特点。一个优质矿权的发掘需要专业团队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潜心工作和大量的资金投入才能取得成果或转化成利润。公司是以资源为基础的矿业型集团公司,矿权开发对公司稀有轻金属业务板块的资源储备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具备极其重大的战略意义。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信用”)对“中矿转债”发行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联合信用出具的《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9〕2227 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根据联合信用于2020年9月2日出具《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0〕2853号),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0年,世界各国因新冠疫情而经济遭受重创,世界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在我国有效的疫情防控政策的保障下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国家的国民经济率先恢复。在国内疫情与全世界疫情双轮冲击带来的不利影响下,公司管理层和身处世界各地、不同国别的员工齐心协力、迎艰克难,圆满完成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业务开拓、任务按期交付等重要工作,实现了圆满的经营业绩,公司营业收入和盈利均有明显增长。
2020年,世界经济严重衰退,国际政治、经济环境更为复杂,全球产业链、大宗商品市场动荡。在严峻的情形下,国家推出了一系列财政、货币、行业支持政策,有效引导了行业的复苏和经济的快速修复。2020年4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首次强调“六保”工作;2020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有效的稳住了外贸主体、产业链和供应链。2020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实施新材料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提升锂、铷铯等特色资源在开采、冶炼、深加工等环节的技术水平的要求。2020年9月,我国政府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发展的策略。202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了推动动力电池全价值链发展,深化“三纵三横”研发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的行业指引。以上政策的实施,为公司相关产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优化产业布局,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聚焦主业,着力发展公司具备拥有核心竞争力的业务,保障主营业务板块健康、有序发展。在稀有轻金属业务板块分别完成了对原材料供应链布局优化、生产协同布局优化、全球销售网络布局优化,且实现了良好的运营。实现了原材料的自产、包销和收购等供应模式的科学合理组合;实现了依据市场特点和行业发展,有计划、有明确的目的性的在全球两大生产基地生产满足多种客户需求的多样化产品需要;甄别差异化的市场需求,做到市场占有率领先、产品配套技术服务领先,销售供给模式领先。保持了优质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精准施策,狠抓精细化管理,强化全流程开源节流。公司财务实施“资金池”管理,实现资金的有效调配和合理使用。在采购、生产、销售、拓产等环节全面实施了信息化建设,加强了业务协同,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原材采购和库存管理实现产销率达到90%以上。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 2.5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和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 年下半年建成投产的目标的基础上,有效控制了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部分地区疫情严重、海外人员流动受阻的不利局面,公司想方设法抓经营、稳队伍、保生产,积极调整销售策略、整合精简机构、降低经营成本。有效的保持了生产平稳运行、业绩稳步增长的良好趋势。稀有轻金属业务板块中铯铷盐实现出售的收益3.1亿元,同比增长63.3%。甲酸铯油气业务在西方国家疫情严重的情况下,实现出售的收益1.98亿元,同比增长168.8%。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和矿权投资业务在人员跨区域流动受阻的情况下,全年完成钻探5.5万米,实现营业收入2.1亿元。
报告期内,完成了加拿大曼尼托巴省Tanco矿区锂、钽矿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和铯、锂、钽资源开采可行性研究,为后续铯、锂、钽矿石开采和开发打下了良好基础。在赞比亚新登记两处铍矿权(矿权证号:27335-HQ-LEL、27336-HQ-LEL),为公司资源储备添加新动力。
2020年5月27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亿元、期限6年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成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80,000万元。2020年7月7日,“中矿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20年12月17日进入转股期,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公司A股普通股金额为404,049,600块钱,占发行总量的50.51%。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顺利发行和转股,进一步改善了公司的财务情况,使公司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下增强了抗风险能力,也为公司坚定不移地深耕发展形势良好、发展的潜在能力巨大的稀有轻金属(锂、铯、铷)资源开发与利用领域提供了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制度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注重中、西、非文化的融合,用制度管理人、用激励吸引人、用文化留住人,有效增强了中方员工以及外籍员工的归属感、认同感和获得感,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计136人,其中包含5名外籍核心技术人员,有效调动核心技术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的如期推进,为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570.9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26.2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197.9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49%;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626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34%。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91,994.67万元,比上年度末增长20.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6,610.57万元,比上年度末增长17.15%。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北京中矿资源地质勘查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8日,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1-01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4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平卫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鉴于公司的相关项目仍处于投资建设期,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6,388,428股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15,319,421.40元(含税)。在2020年12月31日起至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因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考虑了股东回报和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申请不超过200,000.00万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依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业务经营所需和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临时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2021年度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同意公司依据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规划,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全资子公司做担保。预计2021年度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50,000.00万元人民币(包括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担保总额度包括现已实际发生但尚未到期的有效担保、续期担保及新增担保的金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审计的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实现的累积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与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者)为66,494.96万元,高于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数54,000.00万元,完成度为123.14%。东鹏新材完成了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商誉截止2020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
根据评估和测试,中水致远资产评定估计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1]第010013号《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到期需进行减值测试事宜所涉及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1]第1-02724号《关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公司购买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截止2020年12月31日没发生减值。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2018年购买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等协议,协议约定超额业绩的30%以现金方式奖励标的公司届时在职的主要管理人员(但奖励金额不应超过本次交易总对价的20%,且相关税费由标的公司代扣代缴)。经核算,本次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为3,748.49万元,奖励人员范围为东鹏新材董事会确定的核心管理团队成员。
本次奖励人员包括公司副董事长、东鹏新材董事长、5%以上股东孙梅春先生,公司监事罗红勇先生以及孙梅春先生关系紧密的共同生活的亲属孙瑞渝女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鉴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事宜导致公司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总股本为318,140,48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工商登记的277,926,476元变更为318,140,482元,股份总数由277,926,476股变更为318,140,482股。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部分条款被修订,公司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修订后的《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修订后的《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修订后的《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修订后的《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切实 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考市场水平,根据审计机构的审计范围、审计内容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1-01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银芳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股东和投资者的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使用规划,符合《公司章程》和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业务经营所需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2021年度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总额度为150,000.00万元人民币(包括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担保总额度包括现已实际发生但尚未到期的有效担保、续期担保及新增担保的金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商誉截止2020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情况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层实施超额业绩奖励的事项,符合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奖励人员包括公司副董事长、东鹏新材董事长、5%以上股东孙梅春先生,公司监事罗红勇先生以及孙梅春先生关系紧密的共同生活的亲属孙瑞渝女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分红规划综合考虑公司真实的情况,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1- 01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5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20号《关于核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8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22,000,000.00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778,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7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00077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中矿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超募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证券监督管理法规、公司《管理制度》和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人,接受保荐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15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净额(本金)778,000,000.00元及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产生的利息1,174,488.41元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即行终止。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58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77,286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01万元。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本金及产生的利息已全部使用完毕。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下转B217版)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